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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现将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比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全省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大赛将举办两项系列活动。第一项是主体赛事,在校赛基础上,举办全省复赛(含金奖争夺赛、金奖排位赛)及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第二项是湖北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省教育厅、省网信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扶贫办、团省委共同主办。

(二)承办单位:湖北工业大学

(三)组织委员会: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邀请省领导任组委会主任,省教育厅厅长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高校领导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省教育厅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省教育厅、湖北工业大学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四)专家委员会: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成立仲裁专家组,负责受理申诉及仲裁工作。

四、参赛项目及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鼓励各高校向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组委会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加总决赛国际赛道比赛,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总决赛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高校要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见附件。

七、比赛赛制及安排

比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二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省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1.参赛报名(即日起至8月30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校级初赛(6月1日-8月20日):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校级账号由省大赛组委会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在8月20日前完成校级初赛,遴选推荐项目至省级复赛(推荐项目按名次排序,供省级复赛参考)。

3.省级复赛(8月21日-9月上旬):第一轮(8月下旬),网上初评。遴选出240个项目入围省复赛主赛道,其中90个项目入围省复赛现场赛;遴选出60个项目入围省复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其中20个项目入围省复赛现场赛。第二轮(9月上旬),现场赛。主赛道90个项目进行现场分组展示、评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20个项目进行现场分组展示、评审;主赛道金奖排位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排位赛。

省复赛现场赛期间,举办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

4.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9月10日-全国总决赛时间):按照国家分配我省的名额遴选湖北省代表队,并对参加国赛项目团队进行集训。

八、评审规则

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1.复赛主赛道设金奖40个、银奖50个、铜奖150个;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0个、银奖10个、铜奖40个。

2.设集体奖10个(取高校获奖奖项积分前10名)、优秀组织奖:30个(结合高校校级初赛、参加省级复赛和红色筑梦之旅开展情况综合评定)、企业贡献奖:5个(奖励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并为本次赛事作出贡献的企业)。

(二)奖金及配套支持政策

1.给予奖金奖励;

2.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并享受国家大赛相关支持政策;

3.优先推荐给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支持,依托湖北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优先予以投资孵化的增值服务;

4.对积极参与大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的高校,在申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和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

十、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大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将本次比赛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结合起来,认真举办学校初赛,动员更多大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

2.各高校要为学生参赛提供条件和保障支持,为参赛团队提供全过程跟踪指导。

3.省赛其他具体事项将以省赛组委会通知形式在湖北赛区工作QQ群(277962917)发布,请各高校及时关注(确定1名联系人加入大赛QQ群)。

4.大赛组委会联系人:湖北工业大学教务处吕栋,电话:027-59750117;省教育厅高教处李琳,电话:027-87328007;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马璐、余弢,电话:027-87328019。

附件: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湖北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1日


附件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根据《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精神,现制定湖北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青年用创新创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精准扶贫;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打造中国最大的思政课堂,引导青年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温革命前辈伟大而艰辛的创业史,走好新时代青年的新长征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活动内容

各高校组织大学生以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等形式,走进我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讲习所小分队: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提高农民对新思想的理解水平。

科技小分队:结合我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农业生产进行技术攻关,将科技成果运用于农业、农村、农民,提升农业生产水平。

健康小分队:推动农民健身和农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教育小分队:对农民及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提升农民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水平。

法治小分队:深入农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增强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农村法治水平。

生态小分队:遵循绿色发展理念,治理农村生活生产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提升农村生态文明水平。

文艺小分队:发掘和传承我省红色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宣传优秀文艺节目,培养农村文艺骨干,提高农村文艺水平。

精准扶贫小分队:对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镇、村、组或农户,通过“一对一”帮扶等形式,推动当地脱贫致富。

乡村振兴小分队:支持当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幸福小分队:提升老区及穷困地区经济水平,改善农民生计,提升农民幸福感。

四、参加人员及项目来源

参加活动人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鼓励高校教师、企业家、投资人参加活动。

项目来源包括:

1.大赛参赛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3.其他参与项目。邀请历届大赛获奖项目、符合当地需求的社会项目参加活动。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主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参加省复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五、活动安排

1.组织报名(2018年5月中旬)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截止时间不得晚于8月31日。

只参加活动、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团队由各高校统计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2.再进大别山红色永流传活动启动仪式(2018年5月下旬)

省教育厅组织全省高校深入大别山地区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组织实施(2018年59月)

各高校要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实践教育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国和省组委会将定期通报各地、各高校活动开展情况。

4.总结表彰(2018年9月)

各高校要做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图片、文字、视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开展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全国组委会将在全国总决赛期间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省组委会将对全省高校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高校要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细化活动方案。各高校要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精准扶贫、“百校百县”等工作结合起来,主动同我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对接,结合当地需求和本校学科专业特色,制定详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活动内容和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3.提供条件保障。各高校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活动开展提供人、财、物支持和时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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